祠堂记载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在民间最为显著、丰富的文化特征。现在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农村,都或多或少存在恢复家族宗法的活动,比如重修家谱,建设祠堂等等。
那么我们先来好好认识一下祠堂到底是什么。
祠堂的来历
中华文化其内质核心是儒家学说,其宗族礼法是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礼记规定,古代只有帝王、诸侯、和士大夫和品官可以设庙祭祖,这除了等级规制的因素以外,更主要的作用是明示皇权神道,主导社会伦理、标榜道德榜样,所以,老百姓是没资格立宗族家庙的,也没有必要设立。
那么老百姓如何祭祖呢?在宋代以前,平民把祖先的画像、泥塑像或神主牌位供奉在墓旁称为“功德祠”的佛寺里,每逢祭祀就只能在佛寺进行。老百姓的祠堂家庙其实出现还是比较晚的,直到明朝朱熹提倡礼制改革,力图通过社会宗族力量将社会进行更为全面的管制,朱熹设计了一套民间家族祭祖的办法,每个家族均要设立一个高、曾、祖、祢四世的祠堂,而且必须是独立建筑物。所以在嘉靖十五年,朝廷正式诏告天下建立家庙,准许老百姓在冬至日祭祀祖先,此后,中国祠堂才开始大规模出现在社会基层。
河南于姓十八公之大公朝龙堂于氏宗祠
祠堂的作用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祠堂的出现完全是出于政治的需要,是儒家礼法巩固皇权社会,缓和社会矛盾,依靠宗法管理庶民的一个准民间法制机构。
那么这个祠堂到底管什么呢?
祠堂实际上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产物。所以,祠堂带有浓重宗教道场的味道,祠堂中的主祭称宗子,管理全族事务称宗长,还有宗正、宗直等职。分别负责宗族各项日常事物的管理。
宗祠充分体现了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宗族家法的各种规制因此开始逐渐完善和严密,其管辖范围涉及管理宗族财产、道德伦理、收支分配、族学费用等等,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为了施行宗祠规法,私刑也随之出现。所以我们经常从古代的文学作品看到宗祠对于家族严厉的管制,甚至包括“点天灯”、“沉猪笼”这样国家法律之外的刑罚。清朝刘献廷的《广阳杂记》中就有族长对“犯伦理者,缚之而沉入江中而呈官”的记载,这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河南于姓十八公之大公朝凤堂于氏宗祠
祠堂的恢复
上面简单介绍了祠堂的来历和作用,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祠堂的出现完全是满足封建儒学道德的建设需要,其根本办法是用姓氏家族的固有的社会纽带形成对人的管制及束缚。而今社会已经不存在这样的社会需求,所以,恢复祠堂建设是需要重新定义的。
如今社会是文化、价值多元化的社会,用固化的封建道德规范已经是穷途末路。社会上有些人总想恢复祠堂的宗法礼制,无碍乎是想将祠堂权当一个道德法庭。实际上如今无法做到,过去也难做到。在古代的宗族管理中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宗族的管理者霸占宗族财产,私吞宗族经费,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事情比比皆是。这些人哪个不是打着道德的旗号干的全是鸡鸣狗盗之实。
如今社会应该树立人人平等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由独立发展的生存空间,只要不违法,不伤害他人利益,道德层面的自我规范应该交予社会广泛的社会准则来实现。
祠堂的一些现实作用也可以得到肯定,比如家族聚会、婚丧嫁娶、文物保护、普法教育、文化宣传等等,都是一个很不错的工具、场所。
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于氏宗祠
祠堂已经是一个历史文物,随着历史变迁,祠堂已经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建设中华文明新伦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这其中定然不包括祠堂的简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