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上查看,国外基本都是男18女16,伊斯兰教更早。

澳门,香港,台湾,都是男18女16。

我问过身边同事,几个60后,有女儿的,有儿子的,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觉得男18还是娃娃啥也不懂,女儿16还没长好不适合生娃娃。一句话,他们习惯了男22女20。甚至认为30以后才适合成家立业。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一个现象,自己独一个小孩,舍不得让他们太早成家立业。如果家里小孩多,比如3个,起码不会舍不得老大早点成家。

我国家长普遍重视教育,大多家长认为小孩应该大学毕业再结婚,认为先自立才能结婚。

可这样人生的黄金年龄都献给学业了,读研究生博士生会更晚。

如今我国人口已开始减少。必须放开多胎。愿不愿意多生是个问题。婚姻法有必要改成男18女16吗?让他们大学就可以结婚生子,毕业就可以生2胎,30岁以内就成3孩的爸爸和妈妈。

如果这样的话,除了婚姻法松绑,还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扶持?比如各种生育补贴。

如果婚姻法不松绑,那大部分人生三胎都是在35高龄产妇了。那样生三胎意愿会减少。

现在社会在发展,但越发达生育率却越低。生育补贴必须要加大力度。比如一个小孩每月补助2000元,到16岁。生三个小孩,补贴费可以请一个保姆了。即使是这样,大学生结婚后如何解决学费住宿问题,有钱人家庭可以啃老,穷人家怎么办?

早恋是我国的独有名词。青少年有恋爱的自由。初高中有必要禁止谈恋爱吗?我认为不应该。不提倡也不反对,要合理引导,做好避孕措施即可。

一律按晚熟的科学狂人来要求那些早熟的学生,是不科学也是不人性的。

回到标题问题,我觉得应该修改婚姻法,男18女16回到正常轨道上来。让早熟的早结婚,晚熟的晚结婚,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婚姻自由。